# 农村“超生”问题分析与对策研究:从传统观念到现代治理的转型之路
在中国广袤的农村地区,计划生育政策实施数十年来,“超生”现象始终如野草般顽强存在,成为基层治理中的“顽疾”。本文将从现实案例出发,剖析这一现象背后的深层原因,并探讨综合治理之道。
一、农村超生现象的现实图景
走进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的乌洛乡,这里的景象令人深思。全乡13798名彝族群众中,2016年新生人口高达299人,出生率23.1‰,远超全国平均水平。更引人注目的是,四孩以上的“计外超生”达58人,政策外多孩率高达27.6%。这些数字背后,是一个个家庭“越生越穷、越穷越生”的恶性循环。
在安徽涡阳县,一位村民直言不讳:“现在农村不像过去一生就三五个,但生两个的还是比较多的。想生就出去,生完回来交社会抚养费。”这种“游击式”超生已成为新常态。作为劳务输出大省,安徽流动人口超生比例已占全省超生总数的60%以上。
表格1:部分地区超生现象数据对比
地区 | 总人口 | 年出生人数 | 出生率(‰) | 政策外多孩率 | 数据来源 |
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四川乌洛乡(2016) | 13,798 | 299 | 23.1 | 27.6% | |
安徽全省(近年) | – | – | – | 流动人口超生占60%+ | |
浙江庆元县(2025前5月) | – | 927 | – | 计划外出生90人 |
二、超生现象背后的“四重驱动”
为什么在国家三令五申下,农村超生现象仍屡禁不止?究其根源,是传统观念、经济需求、社会压力和制度漏洞共同作用的结果。
1. 根深蒂固的传统生育文化
在乌洛乡,彝族同胞保持着“须有子女、重男轻女、多子多福”的传统观念。不能生育的妇女要请毕摩(彝族祭司)念经“招魂促育”,无子女的男人则感到“非常悲观”。这种观念如同无形的绳索,束缚着人们的生育选择。正如一位学者描述的:“血缘性是村落家族文化的主要特征…男子在宗姓继替、财产继承、农作劳动等方面的不可替代性,造成了多男生育和超生。”
2. 现实的经济理性考量
“养儿防老”在农村不是空洞的口号,而是残酷的现实选择。四川省人口计生委主任王在银指出:“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没有建立的情况下,养儿防老是群众的现实选择。”安徽定远县的王志房坦言,尽管已有一个男孩,他还是冒险生了二胎,“两三个孩子在农村也算能靠得住的家庭了”。这种经济理性驱动下的生育行为,恰如农民在贫瘠土地上播撒更多种子,期待至少有些能成活。
3. 顽固的社会地位焦虑
在农村社会,有无儿子直接关系到家庭的社会地位。“没有儿子、只有女儿,则会被人称作\’绝户\’…没有儿子的人在村中往往比较自卑,说话没有影响力。”这种压力如同无形的重负,迫使许多家庭不惜代价追求男孩。一位研究者发现,30-49岁的已婚妇女中超生者占61%,最主要原因就是“无男孩或有一个男孩还想多要”。
4. 流动时代的监管盲区
随着人口大规模流动,传统监管手段日渐失灵。王志房的经历颇具代表性:“我们住在工地,根本就没有人管你。”他们通过街头广告找到“专业取环”服务,并获取假妇检证明,轻松规避监管。这种“城市超生游击队”现象,让户籍地和流入地都陷入“两不管”困境。
三、传统治理手段的“三重困境”
面对超生顽疾,基层政府使尽浑身解数,却常常陷入“猫鼠游戏”的治理困局。
1. 经济处罚的悖论
从“超生子女费”到“社会抚养费”,罚款一直是遏制超生的主要手段。但现实是“只要事后缴纳了\’罚款\’,部分农民生育二胎、三胎甚至四胎的现象有蔓延的趋势”。更吊诡的是,罚款标准越高,群众逃避意愿越强。乌洛乡将首次征收线从16000元下调到12000元后,缴纳人数反而增加,印证了“过罚相当”的重要性。
2. 行政捆绑的副作用
“捆绑管控”是近年来的新手段——将计生与扶贫、低保等政策挂钩。乌洛乡规定:违法生育五孩及以上的贫困户直接取消扶贫政策;超生不缴费者暂缓享受各类福利。这种措施虽有一定效果,却加剧了干群对立,催生了更多“虚假合作”。如同用力挤压气球,压力只会转移到其他部位。
3. 运动式治理的局限性
凉山州开展的“生育秩序整治行动”颇具代表性:签订责任状、成立突击队、强化考核问责。但这种“暴风骤雨”式的治理往往难以持久。乌洛乡的整治就经历了“动员-虚置-再动员”的循环,反映出运动式治理与常态治理之间的张力。
表格2:乌洛乡计划生育奖惩措施示例(2018年)
措施类型 | 具体内容 | 适用对象 |
---|---|---|
奖励措施 | 通报表扬、物质奖励 | 计生工作先进村和个人 |
惩罚措施 | 通报批评、扣减绩效 | 工作不力乡村干部 |
取消评优资格 | 计生不达标村 | |
暂缓职务晋升 | 分管计生领导 | |
捆绑措施 | 取消扶贫政策 | 超生五孩及以上贫困户 |
暂缓帮扶政策 | 超生未缴费贫困户 | |
不办理各类证明 | 超生未缴费一般户 |
四、破局之路:从“围堵”到“疏堵结合”
解决农村超生问题,需要跳出“就计生谈计生”的窠臼,构建多元共治的新格局。正如专家呼吁的:“应该转变思维、转换工作方式,多为老百姓想想。”
1. 完善社会保障,消除后顾之忧
宁夏固原地区的做法值得借鉴:对自愿放弃二胎的妇女给予3000-5000元奖励。更根本的是要加快建立农村养老保障体系,让农民不再把“养儿防老”作为唯一选择。四川省正在探索“对独女户和双女户家庭给予特别扶助”,这种政策导向值得推广。
2. 创新宣传方式,促进观念转型
传统的刷标语、开大会已难以奏效。可借鉴凉山经验,将计生宣传融入农民夜校,用彝汉双语、民间艺术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新型婚育文化。如政协委员建议的:“要积极倡导\’男到女家落户\’等婚育新风尚,打破\’男婚女嫁\’的旧俗”。
3. 强化流动人口服务,填补监管真空
针对“超生游击队”,亟需建立“全国一盘棋”的协作机制。可推广湖南经验,加强流动党员管理,“定期与外出流动党员和流入地党组织联系沟通”。同时,运用大数据技术实现跨地区信息共享,让超生无处遁形。
4. 优化考核机制,避免“数字游戏”
当前一些地方为完成考核指标,存在“瞒报”“漏报”现象。应改革考核体系,更加注重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等过程性指标。如四川省在重点县实施的“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奖励制度”,就是从源头控制超生的有益探索。
5. 发展农村经济,从根本上转变生育观念
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。随着农业机械化普及和乡村产业振兴,男性体力优势逐渐淡化。浙江等发达地区的经验表明,当农民收入主要来自非农产业时,“多子多福”观念自然弱化。这提醒我们,计生工作必须与乡村振兴战略协同推进。
五、结语:在传统与现代之间寻找平衡
农村超生问题犹如一面多棱镜,折射出传统与现代、个体与国家的复杂博弈。解决这一问题,既需要保持政策定力,又需要理解农民的现实困境;既需要严格执行法规,又需要完善配套措施。
正如一位基层干部所言:“计划生育工作容易得罪人…亲缘关系盘根错节,抛不开情面。”这提醒我们,计生治理不仅是技术问题,更是情感与文化的调适过程。唯有在尊重农民主体性的前提下,通过发展经济、完善保障、创新治理等综合施策,才能逐步引导农村生育观念转型,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。
归根结底,超生治理的终极目标不是简单控制人口数量,而是帮助每个家庭实现美好生活愿景——而这,需要政策制定者与执行者更多的智慧与同理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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